江苏:省人大《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将审计参与作为制度创新亮点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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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苏南京联合举办宣传贯彻《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座谈会。江苏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相关部门、地区领导参加了会议。

《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结合江苏实践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相关规划纲要、方案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推动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决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将与大运河文化相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分别列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法工委主任在讲话和《决定》(草案)说明中都强调,这一条是《决定》创新的一大亮点。省审计厅拟在2020年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将《决定》要求予以贯彻落实。(蔡锦卫)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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