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坚持“三个聚焦”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来源: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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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坚持“三个聚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审计全过程公开透明。一是审前公示。实施审计项目前,在局门户网站、被审计单位官网和被审计单位现场,公示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实施时间、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办公地点及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审中监督。审计实施阶段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廉政监督员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三是事后公告。审计整改期限到期后,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由人民群众评判审计整改成效,促进审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让审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聚焦审计全过程规范记录。一是规范执法记录。对立项、送达通知书、编制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形成和送达审计结果文书等执法活动规范记录归档,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文书。每年定期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重点对审计结果文书、自由裁量权运用、工作记录、审计证据、审计程序等内容进行检查,确保依法履行审计监督权。

聚焦审计结果法制审核。一是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将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制止资产转移、封存资产、暂停拨付使用财政资金、对违规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审计处理、移送等事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二是出具审计结果文书前,按照“科室负责人复核、法规科审理、业务会审定”三级复核的要求,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标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审计结果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审核通过后,才能作出决定,确保执法结果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孙亚楠 贺真真)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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