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完善工作制度 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四五”高质量起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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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市实际,印发《重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内容和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四五”高质量起步,推动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将“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贯通监督发挥合力”“科技强审”“精准审计”等要求逐一细化至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

《办法》进一步突出重庆审计工作特点。重庆作为全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省市中唯一的直辖市,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计划程序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办法》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强化规定要求、细化内容表述,做到规定要求不走样,自选内容有特色,深化贯彻落实两办规定要求。

《办法》进一步细化措施指导实践。针对审计实施和操作层面细化内容表述,明确在实践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具体措施,强调责任界定既不简单机械套用定责条件,又注重衡量标准严谨可比,确保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导干部的定责标准具有可比性与一致性,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控制审计风险,指导工作实践。(黄莺)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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