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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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疆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3+1”重点工作和审计署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切实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2021年度厅本级计划实施的106个审计项目,已实施49个,占项目总数的46%,努力为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保障运转、督促落实的职能定位,聚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财政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9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上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地(州)县(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的指导,促进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聚焦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积极统筹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强化横向沟通融合和纵向联动协作,采取“上审下”“同级审”“跟踪审”“穿透式”相结合,有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控制。紧扣审计重点,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紧盯揭示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将自治区本级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以工作动态和问题清单的方式推送至各地县审计组,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下发审计报告统一模板,充分发挥“穿透式审计”的优势,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监督链条,确保抓住关键、审深审透。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整改结果,推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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