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9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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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第三次对《县(市)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进行修订,使县(市)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新的完善和深化。

    创新思路,确立新的审计工作目标。《指南》规定,开展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规模现状。通过对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审计,摸清所在地区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规模、结构及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国家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查清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效果。通过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情况的审计,查清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是否因违背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盲目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三是揭露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问题。通过对执行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经济政策以及财经法规情况的审计,揭示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特别是注意发现和揭示重大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行职责。四是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组织部门考核、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科学组织,明确职责。一是统一领导,分组实施。开展县(市)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审计组长由该局领导担任。审计组内部分设四个审计小组,小组组长由本局专业技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审计组其他成员在本局范围内统一调配,优化组合。二是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审计组内分为综合小组、财税小组、专项资金小组和重大事项四个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负责调查掌握县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组织座谈调查;搜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接受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负责审计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调查被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撰写审计组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同时负责审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财政税收小组负责审计县(市)区本级财政收支,主要审计财政、地税。专项资金小组负责审计和调查涉及社保、民政、教育、等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小组负责审计和调查与重点建设项目相关的国土、发改、城投、开发区、招商引资等相关的单位及重大建设项目。三是统一规范审计报告撰写要求,做好审计报告的质量把关和审核工作。四是做好审前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审计人员重点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县(市)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认真研究各审计小组的审计工作重点和方法等。

    严格审计程序和工作要求。一是在审计准备阶段,要求各审计小组必须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全面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当地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工作方案及有关财经法规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前公示以及下达审计通知书和搜集有关资料等。二是在审计实施阶段,按照规定召开进点会、签订双向承诺书。根据审计组内部分工,分别实施审计查证,编制审计日记、审计底稿、审计取证和填写审计表格等。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规范,认真履行审计程序,注意改进审计方法,充分利用原有的审计成果,积极探索县(市)区长审计与预算执行、经济效益审计、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方法。结合各县(市)区的特点,对重点情况和问题查深查透,增强大要案意识,注意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各审计小组之间应加强联系和信息反馈,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防范审计风险。三是在审计终结阶段,规定了审计报告的规范要求,并规定了审计报告的必报内容和审计评价的必评内容。并要求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各审计组要认真总结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价值的总结研讨材料。(涂允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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