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县公安局加强审计整改规范财务管理(07-12-4)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4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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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对谷城县公安局原任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回访,发现该局采纳审计建议,强化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较好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该局根据审计意见对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完善了《谷城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六个严禁”:对财务收支、接待、通讯费、货币票金票据、固定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制发了《谷城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整治警用车辆和号牌实施方案》,全局的警用车辆从原来的105辆精减至80辆。对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只设一个账户,所属各单位实行财务报账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支出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有效地杜绝了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及隐瞒、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明确责任,严肃纪律。针对财务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该局为强化责任,局长与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规范执收执罚行为,认真遵守财经纪律》保证书,规定发现哪个单位私设“小金库”,主要领导一律先停职,再查处。每年底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整改,发现问不搞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绝不心慈手软。重申主动改过从宽,顶风违纪从严的原则,对整改后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局领导不再担责任,使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成为各单位自觉行动。
 
    三是依法执收,强化监督。该局重新对涉及公安机关执法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归类,凡是清理后未纳入执法收费内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从而使全局执法执收工作有制度可依。为确保依法执收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开门纳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执法执收行为、生活行为等进行监督,有效杜绝了以罚代法、滥收费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厉行节约,盘活资产。该局及时修改制定了《机关管理规定》,从招待、水电、电话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限额规定,使全局的招待费由过去的年均130余万元降至现在的年均74万元,水电费由过去的70余万元降至现在的年均50余万元,电话费由过去的24万余元降至现在的年均18万余元,不仅保证了公安局整体正常运转,而且还清偿了外债400余万元。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盘点清理,登记造册入账,实行规范化管理。(兰海清  李兆琴  李谢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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