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政府将执行审计决定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8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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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山东省烟台市政府最近以烟政办发[2007]9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体系,并按比例纳入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文件规定,由烟台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200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百分制评议考核。评议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机关效能、阳光政务和审计监督等12个方面,其中审计监督主要考核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占10分。年底前,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汇总各方面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按比例纳入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前,烟台市审计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今年已经接受审计的3个县(市、区)政府、31 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行审计决定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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