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审计局实行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9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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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审计局为适应审计工作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对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所谓“扁平化”管理,就是在部门内部取消科级建制,实现大处室管理,即: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分管局领导在各自分管处室工作职权范围内对各级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直接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对所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级主管及审计员直接向分管局领导负责。处室内部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互不交叉、独立运作、职权与事权平行。

    审计局根据现有人员及科室设置情况,将原有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合并,设置综合处(原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处(原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处(原经济责任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四大处室,处长由几名分管领导兼任,处室内工作人员分别设一级主管(正科级)、二级主管(副科级)、审计员三个等次,除5 名局领导外,共设48名(含正、副调研员)一级主管、二级主管和审计员(办事员)具体岗位。

    依照扁平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该局还将进一步拟定细则,把工作职责分解到每一个人。

    目前,该项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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