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以“学习总结发展”年为动力推进审计工作创新提高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7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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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 “学习总结发展”主题年活动为动力,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在总结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创新作为审计工作发展的源动力,提出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目标是解决思想理念老一套、管理方式老一套、审计方法老一套、查出问题老一套、审计建议老一套等问题,使审计思路有新转变、审计管理有新招法、质量控制有新举措、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计算机审计迈出新步伐、效益审计取得新突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促进2008年的审计工作登上新台阶,走出一条适合市情、符合审计工作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是创新审计计划管理。从审计工作的实际出发,以创新审计管理制度为先导,改进管理方式。在计划管理方面,注重整合审计资源,打破处、科室界限,突出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民生、环保、新农村建设、效益审计等重点,统筹调度和安排审计力量,增强计划的科学、合理和系统性。

    二是细化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根据年初计划,把审计项目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包括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复核人员、审计项目分管局领导,并予以公布。

    三是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方式。在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上,除评出全方位的优秀审计项目外,还将增设优秀效益审计项目、优秀计算机审计项目和优秀审计调查项目。通过单项评选,促进计算机审计水平的持续提高,促进效益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审计调查在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在认真总结贯彻6号令以来审计质量控制方面取得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操作规程,规范审计作业程序,避免工作随意性,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项目从审前调查到审计回访全过程的规范化。

    五是加大审计项目督察力度。制定分层次的审计项目督察制度:一般项目的审计督察由业务处(科)负责,以“谁审计,谁负责”为原则,督察科掌握进度和结果,对预期没有进行回访的审计项目,督察科进行催办;对重要审计项目,督察科配合业务科联合回访,及时反馈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对移交给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查处情况,由督察科负责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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