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巧用函件解难题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5日】
【来源: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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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在对国企薪酬制度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薪酬考核制度欠科学,但这又是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为此,该局及时向被审计企业的主管部门发送了审计建议函,使问题得到了及时、圆满地解决。

    作为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有效补充,审计建议函是宁波市审计局强化审计职能,提高审计整改效果的一个创新举措,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有利于畅通审计整改渠道。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经常会发现某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是由被审计单位自身造成的,将这些问题写进审计报告并不合适,被审计单位也难以独立解决,但通过向问题涉及的其他单位发送审计建议函,就为及时解决问题开通了渠道。二是有利于促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前都是通过将审计报告抄送的方式告知其主管部门,但由于报告篇幅较长,其主管部门又不是审计主体,抄送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但审计建议函的使用,有效地促使其主管部门加大了整改和监管的力度。三是有利于审计部门掌握整改情况。由于审计建议函会要求有关部门将整改情况及时函告审计部门,具体审计人员就能动态地掌握审计整改情况,从而有利于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去年以来,该局使用审计建议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国土资金审计中,发现部门违规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为加大整改力度,专门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审计建议函,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时全部追回已返还给企业的1.3亿元土地出让金,慈溪出口加工区也收回7家企业土地出让金垫付款4377.9万元。在宁波市公路养路费审计调查及宁波市公路局财务收支审计中,该局就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别向宁波市公安局及宁波市交通局发送了审计建议函,使有关问题得到了顺利地解决。(周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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