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审计局以“四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1日】
【来源:浙江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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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浙江省乐清市审计局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宣传,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今年3月,乐清市委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题知识讲座,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各乡镇长及财政总会计、各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讲座。这是该市首次举办全市范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知识培训,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财经法纪观念,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二是重计划,不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2007年乐清市审计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占全年完成项目数的50%。审计领导干部27人,其中:乡镇领导干部12人、市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5人。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167万元,查出“小金库”2个;应交财政金额134.9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933万元。该局去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数、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都比前几年有了较大的提升。

    三是重创新,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经验新做法。2007年该局在清江镇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捆绑审计试点工作,紧紧围绕绩效审计这个核心,将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审计评价体系、审计过程、责任认定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建立起具有乐清特色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得到上级审计机关的肯定,并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四是重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措施。认真总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年初该局已拟订《乐清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乐清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乐清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乐清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捆绑审计操作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促进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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