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实行两级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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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实行两级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这种计划管理模式已延续多年,对增强县(市)区局计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长春市审计局针对有的县(市)区审计局在计划调整中存在随意性,开展项目审计存在动意性的实际情况,多年来坚持实行两级项目计划由市审计局统一管理的模式。在制定项目计划时,不仅包括市局本级计划,还包括县(市)区项目计划,并以长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使年度计划既坚持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又突出本县(市)区审计工作特点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审计局进行督查的同时,年中各县(市)区审计局若需调整项目计划,必须填报《项目计划调整审批表》,由市审计局批准。年底由市审计局对县(市)区审计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这样保证了计划的严肃性及有效性,也为县(市)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创造了条件。(杨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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