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荣获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一等奖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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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专家评审、社会评议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后,近日,由山东省青岛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申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果,在2007年度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评选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一等奖。充分体现了青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显著的创新性、效益性和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得到了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该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着“任中为主、离任必审、突出重点、追踪整改”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领导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成果运用体系,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荣获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地区称号。截至到目前,共对215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和离任审计,其中副市级领导干部14名,局级领导干部282名;查处违规金额88.93亿元,管理不规范、损失浪费金额81亿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资和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承办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种组织领导模式,既利于加强领导,又利于工作落实。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围绕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先后出台了20多项制度、办法和规定,建立了党政、企业、区(市)长、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及有关领导小组例会、联席会议议事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规章;建立了审计公示、联合进点、审计结果评价、审计要情报告、审计案件移送等制度;特别是审后谈话、审计回访、审计公告等制度,促使审计发现的问题有效整改。这些制度的建立,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使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中央、省五部门多次对我市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给予推介,《人民日报》等媒体介绍了我市在全国率先对34个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的做法。

    三是大胆创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扩大审计范围,突出审计重点。从负有经济责任的正厅级(副市级)领导干部,到村级基层干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全面实行了分层分级审计。《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十几家新闻媒体对我市审计11名副市级领导干部的做法予以宣传报道。深化审计内容,逐渐实现由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向效益审计过渡。2006年,审计署特派办在青岛召开了效益审计现场会,介绍了我市开展部门绩效审计的经验做法,受到一致好评。不断强化区市长和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传统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出台了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建立健全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凡提拔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做到干部考察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每年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市纪委都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将其列入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年度考核范围。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通过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部门“一把手”座谈会、“集中整改年”等各种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认真、严肃地整改问题。为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出现问题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从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内容、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司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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