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首次开展区委书记、区长同步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5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青岛市在所辖某区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采取三项措施,首次探索实施区委书记、区长同步审计。

    区委书记、区长各代表党委、政府承担着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履行相应的经济职责。把区委书记纳入到审计监督范围,开展区委书记、区长同步审计,有利于全面评价区域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职责情况,区分责任,加强对领导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次审计以区委书记、区长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对其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过程及效果进行审计和评价,通过揭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经济活动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该局主要做法: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在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把财政、发改、建设等与区委书记、区长任期经济责任联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区委书记、区长履行经济职责的过程和效果,评价该区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效益、政府债务及风险控制、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行等方面情况。二是实行联合进点,积极协调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与审计部门等联合进点,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相关要求,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监督和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强审计权威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按照有关准则和规定,加强审计实施现场管理和审计复核,充分参考以前的审计结果,积极运用计算机审计等现代手段,确保审计操作规范,评价全面客观,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