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审计局对全市救灾款物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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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大连市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严格规范,促进救灾捐赠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照国家审计署和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对各区市县审计局下发了《大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救灾捐赠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了区市县审计局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对救灾捐赠款物的审计作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高度认识救灾捐赠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救灾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各区市县审计局要高度重视救灾捐赠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对抗灾款物的审计监督要事中介入,全程跟踪。各区、市、县审计局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跟踪审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主动与财政、民政、卫生、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部门联系,摸清资金与款物总体情况,重点查清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以及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三要严格审计纪律,注意工作方法,确保审计质量。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管工作,保证救灾款物全部都用于受灾群众,发挥最大效益,为夺取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审计机关应有的贡献。
         
         四是各区市县审计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审计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情况。

        五是各区市县审计局要定期向市局报告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市局将阶段性向社会公告全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审计结果。

        审计中了解到,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管工作,各部门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建立严格的接收、监督程序,跟踪管理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的去向;各相关部门对每日接收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日记账,设置专户管理,在接收窗口由银行专职人员负责接收捐赠资金,并派专人监督当日结存情况,在每日下午3点之前,向市委、市政府、纪委监察和财政、审计部门发送支援四川灾区工作专报。目前,在审计调查中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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