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采取“四个运用”深化审计监督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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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审计成果在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中最佳效应,一直是审计机关积极探索的课题。近年,福建省漳州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四个运用”的实践,即“领导干部考核任用运用审计成果、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审计成果、规范单位依法行政运用审计成果、机关工作绩效考评运用审计成果”,在审计结果共享转化利用方面摸索出新路子,推进审计监督成果运用的深化。

        一、干部考核任用运用审计成果

        近年来,联席会议办公室不断加大审计成果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中的运用力度。一是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云霄县实行“离前必审”制,乡镇书记、乡镇长离任前,都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从2007年起,凡市本级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报告均纳入干部个人档案管理,作为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参考;对任前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的依据。二是把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市委组织部领导对每份审计结果报告都认真审阅,在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时,将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材料。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考核时,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确定企业经营业绩,并将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金挂钩。

         二、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审计成果

        对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注重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促进教育和监督有效性的加强。一是提高诫勉谈话的针对性。根据审计结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职责较差的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整改,并向党委提出组织处理建议。从2008 年开始,市委组织部拟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好的事项进行肯定,对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警示,做到审计一人、教育一批、警示一片。二是提高常规工作监督的针对性。联系会议办公室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定期对审计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要求和职能运用到干部的教育管理中,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财经法纪观念,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经济管理意识。市纪委还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动态资料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上传到机关局域网供纪委领导调阅,及时掌握动态,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权力的日常监督与制约。

         三、规范单位依法行政运用审计成果

        在实践中,联席会议办公室探索出审计结果运用反馈检查制度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督察制度,以增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合力。坚持做到,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从机制上挖根源,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力求做到“查出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块漏洞”。每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审计查明的问题,逐项提出限时整改建议,要求被审单位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加强整改力度。各成员单位还联合组织检查被审单位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促进被审单位财务规范管理。如2005年,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和国资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上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通过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看凭证账册、会议记录,对照整改内容逐条进行落实。检查回访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了专题汇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机关工作绩效考评运用审计成果
 
        2006年,漳州市出台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办法,把审计成果纳入考评内容之一。该办法设定的机关效率与作风纪律建设一项实行扣分制,明确审计部门负有10分的扣分责任。根据办法,市审计局从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以及审计发现的虚报瞒报、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等,按具体指标评分细则量化标准,对考评对象作出评价,综合整理成《漳州市审计局关于给予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参评单位扣分的意见》和《漳州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发现市直单位执行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方面问题扣分情况表》,报送市效能办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内容纳入审计成果,不仅拓展了审计成果运用的领域,也促进了效能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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