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创新审计项目评选机制 放大示范效应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2日】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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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认真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形成了一套评优机制,激发了审计人员争先创优意识,促进审计人员精心打造优秀审计项目,促进审计工作质量、效率的提高和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制度保障机制。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是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措施。科学设定评优标准,完善评优工作机制,是开展评选的前提和保证。为此,该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明确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事项,使评选工作方向明确,有章可循。

    组织领导机制。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年都根据年度不同情况,详细研究和部署评选工作,制定评选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评选原则、评选范围和比例、评选条件、程序、步骤、组织领导、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评选办法采取处科初评、大会演讲、现场打分和案卷评比四个环节。在初评基础上,采取群众评选、评委评选和局领导评选“三结合”方式,项目实行百分制,得分由局领导、评委和群众打分三部分构成。评委由业务骨干和法制部门的复核人员组成,主要对审计项目案卷内在质量进行评比打分;领导和群众的评选方法是通过参加专门举行的优秀审计项目宣讲会,在听取全部参评项目的审计情况和审计成果后,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打分。

    平等竞争机制。该局在评优过程中,一直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评选方案和参评项目“四公开”。每个参评项目取得的成果、耗费的时间等有关数据、资料都打印成册,发到每人手中,并在全局大会上进行宣讲,一一亮相。评选大会的宣讲顺序及选票上的项目排列顺序均抽签决定。此外,还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切实做到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公正客观。既保证了评选工作的公平和质量,又使每次评选结果令人信服。

    成果放大机制。为有效地放大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示范效应,几年来,该局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的时机选择在年度工作总结和冬季干部培训过程中,使评优活动与年度工作总结、冬季培训活动有机结合,成为年度工作总结的一个载体、干部冬季培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并且,从实际出发,对优秀审计项目有关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将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评选结果与个人成长进步相联系,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此外,还将优秀审计项目资料装订成册,供审计人员学习参考和借鉴;对案卷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筛选归类、综合整理,在全局大会上进行分析通报,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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