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政府要求“同级审”反映问题的整改必须给人民一个负责、满意的答复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7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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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召集市财政、交通、残联等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同级审”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要求整改必须给全市人民一个负责、满意的答复。

    会上,宁波市审计局局长郑建飞通报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内容和存在问题。报告显示,2007年度,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2个,查出违规金额13.69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5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59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83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7件,涉案金额1935万元。市审计局对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对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会议就“同级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特别要对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部门预算资金和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管理进一步强化,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在行动上要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由主要领导负责整改;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领导要履行职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除企业自身抓好整改外,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负起监督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31日前向市审计局反馈整改情况,市政府将根据市审计局汇总情况于9月15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三是在原因分析上要深入细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举一反三”。各部门、各单位不仅要落实审计整改问题,还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与监督的长效机制。从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看,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二三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亟待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经济秩序,防止问题屡查屡犯。四是在资金使用上要注重绩效,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为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市审计机关对效益审计进行了有益地探索,由原来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转变为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的有机结合。各部门在依法理财的同时,要有财政资金绩效理念,对审计部门在绩效审计中提出的建议,要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上,宁波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还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吴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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