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县启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2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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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浙江省苍南县根据《苍南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县人防办、金乡镇人民政府两家单位的离任与接任领导面对面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书面交接,交接资料书面材料作为单位财务会计资料永久性保存,以电子数据形式录入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作为该离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这标志着该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工作的全面启动。

    《苍南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是该县于今年3月出台的新制度,新制度在明确交接对象的同时,也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经济事项的交接内容、交接程序及交接纪律等做出详细规定。《交接办法》规定,今后所有县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等事项前,应当书面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交接手续一般应在接到离任交接通知书后的15日内办理完毕。离任交接的主要内容包括:任职期末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任期内与外单位存在的承包、租赁、合作等经济往来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任职期末债权债务情况和未了的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招投标文件等相关书面资料等。离任和接任领导签字后,等于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时点上的界定,从而更好的保持单位政策和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界定领导干部前后任的经济责任。

    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制度,该县还出台了《苍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规定》,根据突出重点和讲求效益原则,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这些新制度的推行,将使该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日趋完善和规范。(徐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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