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审计局三条措施促进审计决定和意见落实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1日】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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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采取三条措施,强化审计决定执行、加大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建立被审计单位报告制度。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发出2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决定执行、审计问题整改、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帮助整改问题,收集审计建议的采枘情况,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二是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局监察室每年对重要审计项目、重要审计决定和意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帮助建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区监察局督办。区审计局将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抄送区监察局,区监察局将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为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审计建议的采纳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伍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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