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平稳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1日】
【来源:安徽省舒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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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始于1987年,至今已开展了20年。20年来,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强化廉政建设、促进乡科级领导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结果得到了全县各界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多次表彰与嘉奖。其中,2004年被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审计署授予“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地区”称号。

    一、领导重视。20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舒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为组长,县纪委、组织部、检察院、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成立县经济责任审计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审计局,定编3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成立不久,县组织、人事部门即时调配了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岗任职。三是关注经济责任成果运用,着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完善制度。为了有效地促进舒城县经济责任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和县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若干规定》、《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程》、《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制度》、《舒城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等11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从而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从这几年的审计实践看,一是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得到了充分落实和整改。二是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给予处理、处罚和纠正。三是审计人员的执法水平、执业能力和审计质量大幅度提升。

    三、紧扣主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舒城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始终是把握重点、紧扣“经济责任”这个永恒主题开展审计监督:一是抓住乡科级领导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其在产业结构调整、对外投资、资金分配、投资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健全、合法、合规以及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二是抓住乡科级领导任期内各项资金、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关注资金、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严重损失浪费和流失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与界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抓住乡科级领导任期内有关的经济行为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其在经济活动过程中遵守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20年的审计,有效地制约乡科级领导滥用权力,防止和减少权钱交易,促进和推动乡科级领导严格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据审计资料表明,2001~2007年,舒城县共对55名乡科级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中,晋升7人,平调43人,降职4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查出各项违纪违规资金25412万元均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其中,收缴财政142万元。

    四、转变观念。转变观念、探索创新,是新形势下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更高要求。舒城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努力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第一,从“就审计论审计”的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转变到乡科级领导权力与责任的内在联系,坚持职务、权力、责任一体化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乡科级领导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结合起来,通过对“三权”的执行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乡科级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能力、经济管理能力、执行经济政策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第二,从重视直接审计效果转变到直接审计效果与控制效果并重,进一步推动和增强乡科级领导自觉履行经济责任意识。这其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通过任中防范,任后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防错纠弊、反腐倡廉作用;在审计范围上,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为基础,以经济决策为重点,以经济管理为主线,覆盖乡科级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全过程;在违纪违法问题上,坚持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从而使乡科级领导深刻地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促进他们自尊、自重、自警、自律。第三,从以违纪违规审计为主转变向违纪违规审计和管理、绩效审计并重,进而规范乡科级领导用权行为,考核用权效果,对其权力运行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五、成果利用。(一)把审计结果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对每一份审计报告都予以关注,从经济责任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入手,着眼宏观的、理性的思考,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对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立即寻求对策,迅速加以解决。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根据乡科级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发了《舒城县乡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舒城县乡镇审计暂行规定》和《舒城县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策审计监督暂行规定》等文件,部署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如对全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和对全县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进行大清查等,有效地加强了源头治理,堵塞了经济领域的管理漏洞,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二)把审计结果的应用作为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审计执法力度,认真对乡科级领导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分析,时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一些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了暴露,县委、县政府要求审计部门依法将审计结果移送县纪检、检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由他们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据审计线索,深挖细查,及时处理。如2001年,在对千人桥镇党委书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查出该镇财政所朱某涉嫌贪污、挪用34万元和相关人员贪污、侵占钱物的违法案件。案件移交后,朱某被判刑11年,其他几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使用上的把关作用。县委、县政府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途径。县委严格规定审计结果报告必须进入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作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前,必须先看审计结果报告。凡审计结果报告指出相关重大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得任用,并视情由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谈话和诫勉。如2001年,县委依据审计结果,随即取消了原拟提拔任用某领导的意向。(四)把审计意见作为完善管理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对于审计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研究,作为完善管理的重要举措,坚决予以落实。几年来,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管理上漏洞、经营上失策、决策上失误进行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意见280余条,有关部门均结合实际予以了落实,由此直接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亏损4000多万元。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不仅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益,而且有力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威信,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六、造就铁军。20年来,舒城县审计局党组以铁的纪律,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审计铁军。一是教育干部坚持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宗旨,坚持客观公正、依法行政原则,认真履行维护财经法纪、服务经济建设的重任。二是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增强爱岗敬业精神,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保得住大节。三是教育干部加强业务学习、适时更新知识、拓宽视野,自觉培养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四是教育干部严格执纪执法,敢于正视问题,揭露总是和妥善处理问题,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五是教育干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根据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推动被审计单位强化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张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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