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形成“同级审”整改督查联动局面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5日】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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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同级审”工作,把加强“同级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监察局等部门及时跟进,形成了多方联动抓审计整改的良好局面。

    政府领导重视。上半年,台州市市长陈铁雄多次在“同级审”有关报告上批示,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产品的服务水平。市政府督查室专门发出督查通知,落实陈市长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同级审”整改工作,近期,市政府又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会议,7月30日,陈铁雄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由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在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07年度财政“同级审”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建议后,用整整半天时间研究了“同级审”整改落实工作,这在台州自1996年实行“同级审”以来尚属首次。8月18日,市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同级审”整改工作会议,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审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人大、市监察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的高度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把制度建设作为审计整改的重点。对因单位领导不重视或其他主观原因造成整改工作不及时或未到位的,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台市委办〔2007〕97号)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落实审计意见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资格。

    人大监督有力。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07年“同级审”审议意见指出:审计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求真务实,认真履职,敢于说真话,工作卓有成效。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审计部门工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依法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此前,市人大领导曾多次听取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针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防止屡查屡犯。

    审计工作到位。今年,市审计局按照创新创业,加快转型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特别是在“同级审”整改上积极探索创新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到位。一是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2007年度财政“同级审”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建议》。由于2007年财政“同级审”涉及的部门(单位)较多,需审计整改落实的内容也较多,为了更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陈市长的批示精神,市审计局在市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上提出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报告。二是实行了审计整改通知书制度。对所有“同级审”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都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三是建立了审计整改督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情况。

    此外,市监察局作为市审计整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及时跟进,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主动掌握情况,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彭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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