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东宝区实行乡镇干部离任“双审制”服务农村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6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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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乡镇机构改革和“以钱养事”新机构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构,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积极探索实施乡镇干部离任“双审制”,使乡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为有效地服务农村综合改革。

    该区把执行机构编制制度情况纳入乡镇“一把手”目标考核内容,规定:乡镇党政干部离任,除按规定要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还要对其任职期间执行机构编制制度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是否合规,有无未经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违规超编进人和“自费编制”、“空招”人员情况;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化、公开化制度是否落实,“三定”(定编定岗定人)执行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是否到位,乡镇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拨款是否按机构编制进行合规拨付。

    为促进审计结果落实,该区将乡镇执行机构编制审计与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马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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