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全面整改扶贫项目审计查出的违规问题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1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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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对河南省洛阳市2006年至2007年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及洛宁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试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洛阳市政府十分重视搬迁扶贫工作,通过两年不懈努力,共建设安置点107个,搬迁贫困山区农民6000户、23748人,初步改善了这部分农民吃水难、看病难、行路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比较明显;洛宁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试点区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村容村貌大为改观,支柱产业迅速壮大,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洛阳市搬迁扶贫项目及洛宁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试点项目存在地方财政应配套的部分资金未落实,部分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等问题。

    审计调查结果引起洛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市立即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在短短几个工作日内,该市及相关县将违规金额1 485万元全部整改到位。洛阳市级财政及嵩县、宜阳县级财政已将应配套未配套的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及洛宁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试点项目资金1 396万元落实到位;洛宁县级财政已将用于非搬迁扶贫安置点道路及饮水工程建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经费的搬迁扶贫项目资金58万元收回;洛阳市级财政已将截留的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7万元拨付相关县;嵩县县级财政已将不再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的城关镇搬迁扶贫项目资金4万元收回。洛阳市政府还表示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冯常煜  何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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