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力促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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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围绕提高审计质量,把审计整改作为突破口,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该局着重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制度,加大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促进了审计决定和建议的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从有利于审计整改出发该局建立了“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责任制度。该局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督促审计整改,保证审计决定和建议的全面落实”。并进一步明确要求“审计组人员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办整改到位。”这一责任机制的建立克服了过去,审计结束发出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就算完成了任务的现象,同时克服了重审计处罚的落实轻审计处理和建议落实的现象。责任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审计人员重视审计整改的意识,现在审计组人员把审计整改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抓住不放,及时跟踪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理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制度。为促进提高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自觉性,肯定落实审计决定做得好的被审计单位,批评做得差的单位,为此该局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的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落实审计决定迟缓或不落实审计处理措施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该局建立了每半年通报一次的制度,实践证明这是一项促进审计整改的有效方法。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回复制度。为了强化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的意识,该局建立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限期向审计机关回复制度。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书面涵告审计机关。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强化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思想认识,有利加大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工作力度。

    四是建立跟踪督查制度。为保证审计决定和建议全面落到实处该局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内部跟踪督查制度,对审计组人员对审计的项目督办整改的情况和结果进行督查。督查由局分管领导和综合部门人员组成对当年所审计项目落实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建议落实情况以及审计组人员督办审计决定落实和建议采纳的工作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 ,对工作中的难点加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整改工作的力度,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唐递成 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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