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采取五项措施部署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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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洪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鲁良才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采取“五项统一”督促整改。市委督查室、人大财经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加。

    一是统一思想。会议要求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市委督办的一项常规性的重要工作来抓。这次督查中,被审计单位一把手必须到现场接受检查,一把手因故不能到场的,限期择日接受检查,到期不接受检查的,视为整改不到位,并在人大例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是统一时间。这次督查从本月16日起,分8天对预算执行审计的16个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检查,由市委督办室牵头,邀请市人大财经委进行现场监督,采取当场宣布整改合格与否结果的办法进行。

    三是统一重点。会议要求本着严格标准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定这次整改的重点是:截留、挤占、挪用的资金属“高压线”的,如社保资金等;财政保障其基本运转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屡查屡犯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如报高中、大学学费,公款旅游等。

    四是统一处理。这次督查后,由市委督办室通报检查情况,由审计局长代表政府在10月底的人大例会上作整改工作报告。对个别屡查屡犯且问题严重又不予积极整改的,要按照《违反财政法规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滥发钱物和超列招待费等问题没有建章建制的单位,市委督办室要予以通报。(周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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