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审计局五措并举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4日】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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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环节,采取五项措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好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增强审计工作的实效。

    二是狠抓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共出台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105项。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及执行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部门配合机制。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集体谈话。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连续四年通报审计结果,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连续三年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起到了警示教育干部的作用。

    四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了审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审计质量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和审计复核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和AO系统的全面应用,积极应用现代审计方法,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是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把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形式,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建立起了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格局。2007年以来,全市完成任中审计项目212个,占经济责任审计单位总数的66%。(侯光剑  孟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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