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审计局健立廉情预警机制 增强廉政预见性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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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审计局廉情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其主要做法:

    一是广泛收集廉政情况预警信息。通过建立严密完善的信息收集网络,拓展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运用科学合理的信息收集方式,发现、获取并传递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信息。该局明确了廉情预警信息收集范围,确定了廉情预警信息联络员,建立了廉情预警直报点,邀请了廉情预警观察员。其廉情预警信息的收集方式除直报点上报、观察员反映外,还通过建立检查督查、信息民调、座谈会、民主评议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等制度,收集相关廉情信息。此外,还对加强廉情预警信息共享与保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廉政情况预警信息分析。即对收集的廉情预警信息进行整理、甄别、鉴定和剖析,审验信息的真实性,剖析问题发生的性质和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该局成立了廉情预警信息分析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廉情预警信息分析员,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分析调研材料报局党组。同时,还建立了日常与信访投诉专题分析报告制度,具体对日常《廉情预警信息报告表》、信访投诉等廉情信息进行分析。

    三是做好廉政情况预警信息反馈。对整理、分析后的廉情预警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对廉情预警信息涉及的对象进行反馈处理。其廉情预警信息反馈的对象主要包括廉情预警信息涉及的处室或个人、社会公众和领导决策机构;反馈的方式主要有信访通知书、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与质询、督办、内部通报等。此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公众反馈;重要问题即时或定期编写廉情预警信息专报,供市有关领导和决策机构分析参阅。

    四是突出廉政情况预警信息运用。通过对廉情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把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同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及时作出蓝、黄、红三色预警,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置预案。(黄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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