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探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综合管理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3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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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根据政府换届需要,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先后开展实施了38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历年来数量最多的一次。为确保审计取得实效,他们把委托项目当作一个整体,实行集中性、均衡化管理,既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又有效发挥了项目群体的综合性作用。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发挥主动性,加强计划协调。他们积极做好汇报和沟通协调工作,主动介入项目的立项过程。与组织部门协调确定按照“先离任审计,后任中审计”的原则安排项目。离任审计优先安排对先审计、后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接任后未满一定期限又离任的,或者接受任中审计后未满一定期限又离任的,包括对基本不承担经济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可不安排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事项与多名领导干部相关的,对审计项目实行捆绑,如县级书记或市长一人离任,在离任审计的同时,组织对续任的另一人实行任中审计。

    二是注重规范性,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进度表,从组织部门出具委托书至审计处理处罚执行和审计建议整改落实,序时跟踪记录和管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审计遇到的困难或发现的重大情况,并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共同商讨确定关键环节工作。以统一、规范、均衡的管理方式规范审计评价行为,不论是升迁、续任还是降免,审计评价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科学、统一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还通过加强整体复核检查,使审计评价的篇幅、词句、语气相对均衡,文风简洁朴实,减少感情色彩。

    三是增强服务性,加强成果转化。他们主动搭建审计结果利用和审计整改落实的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履行整改责任。在组织部门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审计部门把对地方领导干部、部门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三个领域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所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向组织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解读,组织部长指出通过解读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其运用结合得更加紧密,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他们还通过建立领导批示跟踪督办机制和执法监督部门协作机制等多种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逐步朝刚性落实方向发展。(孙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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