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审计局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四方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0日】
【来源:山东青岛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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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山东青岛市审计局党组迅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会公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要原则和举措,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意愿。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涉农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经济事项的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农田水利、农村交通、农业综合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促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资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对农村公共事业资金的审计监督。适应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趋势,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资金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管理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好惠民政策。

        三是加强对涉农部门以及区(市)、乡镇、村(居)的审计监督。对涉农部门开展绩效审计,促使其管好涉农资金,完善农村政策措施,履行好监管和服务职责。继续做好区(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市)决算审计;积极发挥区(市)审计机关和镇(街道)内审机构的作用,加强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财务收支审计,促使建立完善县乡财政支出保障机制,保障农村经济安全,提高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服务力度。积极探索农村绩效审计路子,前移监督关口,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关注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农村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加强对涉农问题的综合分析,注意从体制和机制方面分析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制度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徐学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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