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7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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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党组组织全市审计局局长和市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该市两级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部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

    会议认为,多年来全市两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加快审计发展的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注重以责任落实目标,以教育增强自觉,以制度促进规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两级审计机关实现了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经济上的联系,至今未发现审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二是认真执行审计署6号令,审计公告力度不断加大,审计执法透明度不断增强,从而有效避免了审计过程中各个环节因私下交易而导致审计成果流失的问题,夯实了全市审计机关拒腐防变的核心阵地,有力地提升了审计项目的质量;三是大要案查处成绩突出,仅去年一年,市审计局就向纪检、检察机关移送和提供案线索9件,已判刑和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侦查的涉案人员有1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员15人,涉案金额达6378万元,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

    会议强调,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惩防体系建设好比是“纲”,处于管总的、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是加强廉政建设、抵御廉政风险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今后5年,全市审计机关监督、服务、创新、转型的任务相当繁重,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的考验,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在提高审计“免疫”能力、审计转型创新和全市审计事业长远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责任感、紧迫感,更加自觉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抵御各种审计风险的能力,为审计机关的顺利转型和创新跨越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更有力的保障。

    会议要求,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是今后全市审计机关必须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署、厅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推动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会议同时要求,审计机关作为查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和案件的重要部门,必须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全市廉政建设中的反腐败作用。

    此外,会议还印发了《宁波市审计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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