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审计局加强对市轨道交通工程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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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制定《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加强对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审计监督。

       2007年2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随后予以确认,从而揭开了苏州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走向“轻轨时代”的序幕。作为苏州史上最大投资规模的交通基础设施,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包括四条线路,初定全长141公里,共有107座车站,形成两纵两横“井”字形总体布局,覆盖全市,组成了苏州城市综合交通的骨架。目前,轨道一号线工程正在紧张实施中,规划总投资126亿元,预计将于2012年建成通车。

        面对这一历时久、规模大、投资巨的工程建设项目,苏州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及时介入跟进,先后组织审计人员奔赴各地调研取经,多方征求意见,并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了《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近日,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该《办法》,要求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的审计监督。

      《办法》规定审计部门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定点和分阶段的定期相结合的跟踪审计,原则上每半年实施一次,审计进点时间和次数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灵活安排。审计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概算执行情况、项目经济合同实施情况、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与到位使用情况、项目材料采购管理、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九个方面。

      《办法》同时规定,审计组在审计时应首先检查上次定期跟踪审计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除正式进点审计外,审计机关应参与了解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重大变更审查、隐蔽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的运作过程,并在审计职权范围内给予指导和建议,做好审计服务工作,同时将参与上述工作的主要登记入《跟踪审计台账》。(王之成  施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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