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对沼气工程等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和调查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4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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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农村发展和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近期将对全市2006年至2008年6月沼气工程等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开展审计与审计调查。

        以建设户用沼气池和改厨、改圈、改厕为内容的“一池三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是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也是市政府确定的实事之一。沼气工程等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共涉及全市179个村庄,总受益农户达3万户。2006至2007年,青岛市财力共投入补助资金5320万元,建设户用沼气池20400个、大中小型沼气池55座 、“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大棚100座、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6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试点2处,同时实施了沼气建设配套项目。

        本次审计及调查的重点:一是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准备、方案编制是否充分,是否在拟建项目村予以公示;项目建设是否执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和其它基本程序;灶具等关键设备是否由建设单位进行了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是否达到了安全生产条件等。二是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下达的投资计划全部拨付到位,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现象,特别是承诺的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兑现。同时,关注材料、仪器、设备购置款项使用及其它各项支出的合理性。三是项目投产和使用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察看项目建成后是否及时投入使用,并达到设计效果;沼气配套中,出料设备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建立沼气社会化服务队伍,并落实安全生产和管理服务措施。四是项目投资效益情况。对项目投入运行后工程设计能力的发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工程是否能长期良性运行,分析项目对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查找影响投资效益发挥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通过审计及审计调查,全面了解全市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的总体规模和状况,摸清和分析项目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维护农民权益,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徐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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