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县审计局严把审计项目复核关,努力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4日】
【来源:湖北省红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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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红安县审计局在“优秀审计项目工程”的实施中严把审计项目复核关,努力提升审计质量。该局在对审计项目的复核时,严格遵循审计署6号令和《审计机关复核准则》规定,抓主体,抠细节,发现了部分项目存在审计方案操作性不强、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报告要素不全和三级复核相对薄弱等问题。该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以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规范审计行为,力争把每一个审计项目都做成优秀项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了《审计机关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并在法制股设立专职复核人员。同时狠抓了制度的贯彻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使审计复核工作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程序,强化审计复核质量控制。专门设计了便于操作的《审计复核意见表》,对整个复核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审计组长、股室负责人分别在《审计复核意见表》指定栏内签名后,连同审计资料一并送交法制股复核;法制股专职复核人员对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复核,将复核意见填入《审计复核意见表》并签名。审计组根据复核发现的问题对审计资料进行修正并签字,交还复核人员。《审计复核意见表》作为记录整个复核过程的重要载体,归档保存,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在三级复核的基础上,每周五集中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有关事项,确保审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三是积极探索提高审计复核质量的新路子。在巩固“三级复核”模式的基础上,从工作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努力寻求提高审计复核工作质量的新路子。建立了审计复核情况通报制度,在各业务股室设置专职复核员,作为法制复核组对外延伸的“触角”,对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切实增强复核效果。(邵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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