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五项措施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6日】
【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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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该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来抓,今年审计结果报告中的部分问题现已得到及时整改。 
  
        一是用制度机制抓整改。惠州市政府今年6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7项强化审计整改的制度。其中,首次建立了审计问责制,对问责的主要情形、问责的方式、问责结果的运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彻底改变过去有关责任人得不到追究,导致少数部门违反财经纪律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等状况。据此规定,惠州市政府现已将3个事项交由纪检监察等机关进行问责,3个事项交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清核实。此外,还建立健全了市政府分管领导问责制和整改责任制。

        二是以“大审计”格局抓整改。审计部门将微观审计情况上报后,惠州市政府重点关注审计发现问题所反映出的体制性障碍、政策和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站在全市的高度,部署由该市发改局、代建局等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和建议,就政府投资工程、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等方面制订市政府层面的规范性文件近10项;还及时召开了审计执法联席会议,整合了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力量抓整改,将63个事项分工给各成员单位跟踪落实。由于市政府的重视和主导,正逐步推动审计部门的“小审计”,转化为市政府层面的“大审计、大监督”的格局。

        三是规定时限抓整改。为了切实整改到位,惠州市政府实行限时整改责任制,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惠州市政府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向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并依法予以公告。

        四是加强督查抓整改。惠州市政府提升了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的档次,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范围和行政监察监督范围,由市政府督查办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经督查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是开展警示教育促整改。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惠州市政府已于10月16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办了财经纪律教育专题讲座,剖析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提出加强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惠州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财会人员400多人参加了此次财经法纪教育。该市政府还决定,今后定期不定期举办审计法和审计知识培训班,将审计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截至10月中旬,惠州市通过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增加财政收入302.7万元,追回被侵占挪用资金653.9万元,制定上缴、还款计划293万元,停止或纠正违规收费2项,建立预防违法违纪制度23项,制定改进专项工作的措施75项。所移送的4宗案件线索,1宗已办结,另3宗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组织初查。(曾育方  毛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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