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州委州政府采取六条措施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1日】
【来源:云南省楚雄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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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它当作着力解决影响彝州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来抓,当作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抓,采取六条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明确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制度。在最近下发的《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强化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结果应用,彻底解决审计难、处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对于干扰阻挠审计工作、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和个人,监察机关应当立项监察,财政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停拨有关款项。各种评比表彰,应当在作出表彰奖励决定之前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审计发现问题较多、又未进行彻底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提拔重用;把审计结果作为各级干部考核、任用、惩戒的重要依据,使干部管理、执纪执法、审计监督形成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审计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审计决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应用等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入州人大议事日程。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0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中决定,在年底召开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州民政府要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已列入州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

    责令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10月24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召开有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会议和《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政府、州县市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具体行动来看待,作为保护干部的具体措施,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安排。审计整改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严厉责令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限时办结,州级部门、各县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必须在11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州政府。

    强力督察狠抓整改。11月20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督察的通知》,州政府派出50人组成的,10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督察组,对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进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察,确保2007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州县市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的彻底整改。督察组将逐一深入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督察10天。

    全面系统抓整改。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全面系统:一是要重点对今年州县市政府委托州县市审计局向州县市人大《报告》中所列举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彻底整改。二要要对历年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清理、排查,彻底搞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拒不整改的症结在哪里,责任人是谁。三是要对审计署、特派办、省审计厅、州审计局、县市审计局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改,不分是哪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的问题。四要通过整改,从思想上增强依法理财意识。

    主动自觉抓整改。州委、州人民政府强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必须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问题的重要内容,自觉主动的抓好彻底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检查考核。(张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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