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审计局“四种模式”力促审计质量建设新提升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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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通过创建审计立项、实施、整改和统计等四种模式,力促审计质量建设水平新的提升。在2008年浙江省审计厅表彰的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中,该局评优数名列全省第一。

    一是创建审计立项以需求型为主导模式,从传统的封闭型立项向开放型立项转变。在立项前通过媒体公开、互联网互动、书面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领导、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了解审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将群众最关注审计领域,政府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审计去揭示的重要事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

    二是创建审计项目实施的“三堂会审”模式,提高重点审计项目的质量。即审前召开方案分析会,对于重点审计项目,由局领导召集审计专家组、审计组召开审计方案分析会,共同分析被审计单位业务特点、控制风险和重点审计领域;审中召开问题研讨会,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大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由局领导召集全局业务骨干和审计组一起进行“会诊”,梳理审计思路,查找重大遗漏,研究重大问题审计程序、取证策略及审计方式;审后召开报告征求会,对一些宏观政策性强、专业性较高的审计项目,在审计报告阶段,由审计组长负责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召开审计项目论证会,完善审计报告内容。

    三是创建审计整改模式,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执行力。一是用制度机制抓整改。成立审计结果执行委员会,定期研究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推进工作;出台《关于落实审计结果的规定》,强化回访及跟踪督查制度;实行审计整改告知制度,在审计报告中明确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整改的内容和时间,并要求将审计整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函告审计机关。二是以“大审计”格局抓整改。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后,由市政府专门召集有关单位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了由审计部门的“小审计”转化为市政府层面的“大审计”格局。三是以公开审计结果促整改。在审计结果公告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写入审计公告内容,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四是创建统计促审计进度和质量的模式,进一步拓展统计工作的作用。统计工作在规范审计台账、审计报表填报的基础上,注重对审计计划实施进度情况和对审计工作总体情况的把握,及时向领导提供审计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信息,促进了项目计划完成率的提高。(吴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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