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审计局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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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在对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时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外资产、待处理和闲置资产较多等问题。对此,该局从完善管理制度、做好资产清查和落实管理责任等几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所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建议,加强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分别以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办法)等形式,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以及资产的清查工作进行细致的安排和部署。如,林业局补充完善了《大连市林业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市农委和商业局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管理卡片等。

    二是狠抓落实,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对账内、账外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工作。有的单位对于权属等不够明确的资产追溯查找原始资料或手续;有的单位则对于价值不确定的资产做好资产评估(或评估准备)工作。如,交通局印发了《关于对审计提出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并对未入账的机关办公楼的原始资料进行了清查,准备聘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三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资产核算规定。各单位将资产清查的结果及时上报了有关部门,同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工作:一是将账外盘盈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二是将盘亏和已报废的资产上报相关部门,待批复后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三是对权属、价值不清的资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待产权明晰、价值确定后,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如,城建局将清查的账外资产和待报废资产上报市财政部门,待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文化局对于未办理竣工手续的政府交钥匙工程,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抓紧落实办理各项手续。(杨钊 胡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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