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五措并举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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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狠抓规范化建设。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及执行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明确具体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部门配合机制。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审计结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集体谈话制度,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四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了审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和审计复核制度,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和AO系统的全面应用,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五是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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