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组织部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2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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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全市区、县(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会上,辽宁省沈阳市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肯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先审后任”的工作经验,并代表市委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提高认识入手,把学习和推广“先审后任”作为完善审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之一。要从了解和熟悉“先审后任”的有关规章制度入手,逐步把握其内在的规律,进而用发展的眼光来改进审计工作。要从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入手,通过将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开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利局面。要从创造有利条件入手,全面加强审计工作。不仅要关心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的建设,还要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地位;不仅要关心学习和推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审后任”工作经验的进展情况,还要注意加强对本单位审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从以身作则入手,在工作中既要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又要抓好本级审计工作的落实,率先垂范,积极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氛围。

    二是要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实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进一步明确好学习和推广工作的方法和步骤等。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分步实施的方法,先选择那些拟提拔重用的、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的、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作为试点对象,待取得实践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要继续探索,不断创新。各单位要继续探索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审计时机上,要力争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比例,将“关口”前移。在审计对象上,要把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设定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并在对行政负责人进行审计的同时,对党委书记实行“捆绑式”审计。在审计内容上,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中心,重点检查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依法行使权力的情况。在审计评价体系上,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把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情况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在审计结果运用上,要加强综合分析研究,既为党委、政府提供宏观决策依据,又要为干部任用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诫警谈话制度;利用典型事例开展教育培训,起到“审计一个,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审计公开上,要不断增强透明度,逐步实现“阳光”审计。(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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