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检查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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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北省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2007-2008年接受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13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60个,合并资金账户15个,整改到位资金12342.16万元,整改到位率93.3%。制定整改措施60条,建立规章制度56条,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了责任。各单位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呈现四个特点,整改效果明显。

    领导重视到位。各单位领导对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结果,集体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办法,并由“一把手”亲自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如市统计局在全局召开审计问题通报会,并多次召开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全局力量进行整改,该局针对会议费、招待费支出过高的问题,制定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次数、削减会议支出;通过整改,会议费和招待费同比下降41%。

    责任明确到位。各单位都组织了整改专班,对每个问题逐条梳理分析,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步骤,确定每个问题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整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计建议坚决撤消了职能重叠的协会和服务机构,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整改措施到位。各单位都针对每个审计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内容,并及时进行整改。市医保局在审计期间坚持“三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的解决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没建立不放过,边审边改,在审计结束时,大部分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市某局还对挪用公款的计财科会计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

    制度完善到位。各单位都能通过审计问题整改吸取经验教训,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如市劳动保障局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完善了《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汇编》等10项内控制度,并重新制订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8项制度。郧县检察院就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门编制了郧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机制”汇编,从制度上杜绝了乱收费问题,规范了办案程序,严肃了财经纪律。(唐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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