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审计局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2日】
【来源:河南省漯河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河南省漯河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审计准则,严格审计执法,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取得成效。

    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组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前调查,摸清摸透情况,为审计实施做好铺垫,确保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审理把关,重大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必要时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审计实施方案未经审理,不得提交主管领导签字,不能编发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实施中。法制人员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项目质量和时效性实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和重点进行审计,审计程序是否完备,审计取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有无存在漏审等,对不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的当场指出,及时纠正。同时,督促审计组按照计划要求时间完成审计项目,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及时向局领导和法制部门说明原因。

    审计项目实施后。审计组要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向局领导和法制机构提出申请,召开一定范围的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项目进行审定。重大审计项目要召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审计业务会议。对审定后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等有关业务文书,坚持实行审计组长、业务科长、总审计师、法制科、主管局长五级复核把关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审计项目处理后。要实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落实情况检查和案件线索移交情况督办制度。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90日内,要派人到被审计单位跟踪检查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落实情况,索取落实情况证明材料,对移送到有关部门处理的案件线索,要跟踪了解处理结果,确保审计处理处罚落实到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