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审计厅建立全省审计系统干部挂职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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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和锻炼中青年干部,近日,安徽省审计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安徽省审计系统干部挂职暂行办法》,对选派审计机关干部上、下挂职锻炼工作的指导思想、选拔条件、挂职形式、考核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挂职锻炼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事业心,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处(县)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挂职人选主要通过组织选派、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并经省厅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挂职形式主要有上挂、下挂二种。下挂,即省厅选派在职干部到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进行实践锻炼一年;上挂,即由市、县(市、区)审计机关选派审计系统在职领导干部到省厅挂职锻炼一年。并对挂职锻炼干部挂职的职务安排和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也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强调,挂职锻炼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省厅人事教育处将会同派出和挂职单位,及时了解情况,坚持对挂职干部进行日常考核。干部挂职期满,派出单位要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核与考察情况进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挂职干部,要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分。

    办法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鼓励优秀年轻干部踊跃参加挂职锻炼。通过建立健全全省审计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挂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同时,通过加强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为推进全省审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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