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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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济南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济南市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下发《关于转发2007年度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限期上报整改情况;市人大财经委专门建立了审计整改督查制度。通过整改,14个市直部门单位共纠正各类问题金额6.72亿元,整改率达95%;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了43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行为,整改成效明显。其中,市财政局针对部门单位资金结余过大,造成大量政府性资金沉淀于结算中心各结算单位账户问题,制定了《济南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与集中结算相结合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了财政资金的沉淀闲置问题;针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与相关资金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财政支农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程序和审批要求,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实现项目储备、立项和实施的科学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市林业局针对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济南市项目库管理办法(暂行)》、《各个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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