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审计局对重点审计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问效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6日】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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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的审计成效关,近期,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研究出台了重点审计项目全程跟踪问效实施办法,以创优项目计划管理、目标评议、复核前移、成果跟踪为控制点,强力推进审计管理向目标导向型转变。

    一、明确计划,落实审计项目“双创优”。每年初,各业务处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确定1至2个审计项目作为“创省优”、“创市优”重点项目,明确实施时间、创优的重点环节、目标、负责人,并上报法规处进行日常跟踪落实。

    二、强化实施,开展审计目标“双评议”。对创优重点项目,吸收外部审计专家参与审计项目评议小组,在审计实施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工作终结二个时段进行评议论证,重点围绕审计目标确立的科学性和审计目标实现的充分性展开,以构建目标导向型审计管理理念。经评议,凡是审计目标未实现的,不得结束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应根据评议意见继续实施。

    三、再造流程,实行审计结果“双复核”。除按审计署6号令的有关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外,为突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质量,前移审计“三级”复核关,依据审计实施方案及取证材料,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复核,重点对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审计发现问题定性的合规性,审计建议的宏观性、建设性进行审理把关,以保持“三级”复核意见与审计组意见对外口径的一致性。

    四、及时跟踪,推进审计成果最大化,进一步完善审计成果跟踪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组长为审计成果跟踪的第一责任人。审计文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审计回访,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审计成果的挖掘工作。确定每年的10月和次年的4月为审计成果集中回访月,审计组长除对审计整改材料进行收集外,需要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信息挖掘,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朱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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