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建立审计等五部门联合预防工程建设职务犯罪机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8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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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总体布署,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目标,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协同检察院、监察局、发改局、交通局制定下发《关于联合在“政府主导性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成立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运用多种预防措施,减少和遏制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防工作的重点为关系民生、与“保稳促调”最直接、最关联的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环保等工程项目,先选择在杭甬高速通途连接线望春至岐阳公路工程和宁波沿海中线鄞州段二期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五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履行指导监督工作,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工程建设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前置程序和必经程序,督促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区审计局重点对工程项目设计、拆迁前后合同变更及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资金结算等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督。

    四、建立定期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联席会议、检查通报、案件移送四项制度,《意见》对每项制度规定了详细的操作细则。如在联席会议制度中规定:联席会议主要分析重大工程建设中容易滋生职务违法犯罪的环节,研究提出预防对策或建议。

    《意见》的出台,将最大限度地防范鄞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并对推进鄞州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产生积极作用。(励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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