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四个着力提升”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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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认真贯彻审计署和全省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着力提升”为重点,深入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积极构建审计机关惩防体系,着力提升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水平。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构建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审计人员新“八不准”纪律学习月、廉政讲座、警示教育等主题活动,提高审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自觉性。二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前廉政谈话制度、审中公示制度、审计组廉政报告制度、审后工作回访制度、干部年终述廉制度、廉政情况民主测评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审计人员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行为。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该局结合审计人员工作和生活实际,紧紧抓住日常工作、业余生活和重大节日等三个监督环节,对审计人员遵守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把加强作风建设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积极树立和弘扬审计干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着力提升“大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开展重点资金、重要领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结果作用等三项牵头部门职责,为提升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纠风护民”活动,着力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水平。认真履行责任部门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过开展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教育经费及教育收费审计,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民生审计,抓好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

    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着力提升行风建设工作水平。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从审、高效从审、廉洁从审、文明从审意识和能力为目标,推进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被审计单位、服务群众。(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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