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出台《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
【来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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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促进经济发展政策,保障扩大内需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审计局拟定了《巴彦淖尔市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全市贯彻执行。
    《办法》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主管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旗县、区审计局按照市审计局和旗县、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和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配合作好审计工作。市和旗县区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工商、税务、国土、环保、金融、监察、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有关计划批准文件、预算安排文件应及时抄送审计机关。
    《办法》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根据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审计的方式。主要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审计、建设实施阶段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三个阶段,且明确了各个阶段的重点审计内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环节,主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审批阶段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环节,主要检查是否按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偿安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工程招投标环节,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合同签订环节,主要审查合同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主要设备、材料和其他物资采购环节,主要审核采购的方式是否合法、合理,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和符合市场情况;隐蔽工程环节,主要对设计变更中的隐蔽工程及其他重大隐蔽工程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计量;设计变更环节,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工程结算环节,主要检查工程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据此审定工程的实际造价;财务收支环节,主要对建设资金来源、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办法》规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单》。跟踪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及其派出的审计组应当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出的有关指标,结合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对该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办法》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及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有关规定。
    《办法》的施行,是审计机关改进方式,前移审计关口,积极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保障和促进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投资审计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创新和拓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路子奠定了基础。通过适时跟踪审计,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进行纠正整改。为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全市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资金和干部安全,切实维护地区投资形象和充分提高投资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该市审计机关正在对临河新区10条道路、9条县乡道路和2个污水处理厂进行跟踪审计。(韩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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