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监督,江苏省海安县出台了《海安县科级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三联审”办法)。“三联审”办法中规定: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联审”分为离任“三联审”和任中“三联审”。“三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任用干部的用人责任、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经济责任、机构编制的管理责任进行的审查、审计、审核、监督,这个办法还适用于对全县县管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该办法的出台全方位加强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监督。(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