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县高度重视审计署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2日】
【来源: 湖北省南漳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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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审计署2009年第4号:“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发布后,湖北省南漳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审计、财政、扶贫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公告,特别是要对照公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反思,并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强化现有管理办法,同时对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检查验收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严格申报程序,保证项目质量。在日常的项目资金管理中,从项目申报立项做起,制定申报办法,建立项目库制度,引入项目专家评审机制,把好项目立项关,保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项目质量,确保资金效益的发挥,不断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项目信息反馈及跟踪问效制度,对已经立项建设的项目实行不定期的跟踪问效,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一是实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除抢险救灾等应急性资金外,适合项目管理的支农专项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二是对重大的投资项目,采取工程招标制,最大限度节约项目支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建立工程物资政府采购制度。项目建设所需大宗物资、或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供货商集中进行竞标。四是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工程决算,提出考评结论。未进行工程决算的项目,不得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滞拨、使用分散、财务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纠正一起,坚决不护短、不遮丑,做到防微杜渐。(闫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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